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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过程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表时间:2020-04-09 22:45:11 点击次数: 205

发展党员过程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 发展党员身份确定及材料形成时间问题

1. 填写表格时间需精确到年月日、表格中另有要求的按要求填。

2.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本人须年满十八岁。

3.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需“两推荐一备案”,28岁以下人员需有共青团组织推荐意见:学生,系团总支。职工,院团委。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时间为支委会研究通过时间,同时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报组织人事处备案,每年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需间隔6个月以上。各支部要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保持一定比例,做到保留一定比例储备。并于每年4前将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如支部不能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上报备案,将影响下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名额。

4.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与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需间隔1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期间形成4份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校培训合格材料。

5. 支委会讨论确定本支部发展对象前,进行发展党员群众座谈会。支委会讨论确定本支部发展对象,组织人事处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认发展对象的时间,个人自传、函调回信、政审表、发展对象公示情况、预审表同步填写、收集等。

6. 政审对象包括本人、直系亲属和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即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上相关位置出现的人员均需进行函调)。如支部对本人政治历史情况清楚可不进行函调(如部分学生,部分在职在编职工),对本人政治历史情况不清楚的,特别是流动人员、外聘人员必须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意见。

7. 重要提示:自本年起,入党志愿书使用带编号的版本,以前无编号版本一律作废,不得重新使用。此次新启用版本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入党志愿书》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并按照《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04年制)填写说明要求组织填表人进行专门培训,入党介绍人一对一辅导,确保按要求使用《入党志愿书》,避免遗失、损坏、错填等现象。对遗失和作废的《入党志愿书》要及时登记、逐级上报备案,将原编号作废,并上报党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全院进行通报。

8. 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入党时间。

9. 预备党员转正时间为一年,期间形成4份思想汇报。

10. 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前一周至提交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提交转正申请。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部分填写)等材料同步填写收集。

二、 书写材料必须为黑墨水或蓝黑墨水,不能使用圆珠笔、铅笔、除黑墨水或蓝黑墨水以外的其他颜色墨水书写。材料需本人亲笔书写,不能打印或请人代笔。

三、 材料中签名必须本人亲笔签名,不能代签。

四、 培养人、入党介绍人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五、 支部召开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本人必须到场,入党介绍人至少一人到场。实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票决制,预备党员无表决权,支部会议记录与入党志愿书中需详细记录会议情况(参会人员均需亲自签名)与表决情况。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六、 请严格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和附件中样表报送材料,不能沿用以前旧版本或自行设计表格。

七、 发展党员在支部,只有本支部的党员在发展党员时才有表决权,各系学生支部发展党员的入党介绍人可由本系职工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非本支部的入党介绍人应参加发展党员支部大会,并做介绍发言,但没有表决权。党支部应对支部发展的党员进行审核把关,对未达到党员标准的预备党员和转正党员,报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予以否决。

八、 未尽事宜请随时与组织人事处罗凡联系。

 

                               组织人事处     

2018-2-28

 

 

 

 

 

 

入党申请人: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有谈话记录→初级班→表(一)发展党员共青团组织推荐表(28岁以下职工入党也需填此表或档(一)发展党员党员联名(党小组)推荐意见(28岁以上人员入党)

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讨论,有会议记录)每年3月20日、9月20日报组织部备案→指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思想汇报→中级班→表(二)发展党员群众座谈会登记表表(三)发展党员民主测评表支委会讨论发展对象人选(有会议记录报组织部备案审批、表(四)发展对象备案表

发展对象(组织部审批通过时间):指定入党介绍→高级班→个人自传函调回信表(五)政审表表(六)发展对象公示表表(七)预审表组织人事处对各支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报院党委委员预审(会签)《入党志愿书》→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发展党员(有会议记录

预备党员:表(八)发展预备党员申报审批表入党前谈话提交党委会审批→志愿书填写审批意见接受新党员通知书→入党宣誓→思想汇报表(九)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表(十)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报组织部备案审批、《表(十一)预备党员转正申报表》组织人事处对各支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转正党员(有会议记录→表(十二)预备党员转正申报审批表→提交党委会审批→志愿书填写审批意见

正式党员各总支领回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党员档案→预备党员和学生正式党员档案由支部管理(亦可由总支统一管理)。职工(含外聘、临聘、流动人员)正式党员档案交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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